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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5675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22-03-11
标题 创业贷款政策
内容 八几年的老退伍军人,去年十月份办了个体户营业执照,想申请贷款,有优惠吗,具体应该怎么办理?
回复人 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22-03-15
答复内容

  近期实现成功创业(取得营业执照)或现已有创业项目正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且无固定工作岗位的我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的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可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首先申请人及其配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由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应没有其他贷款记录及不良记录,并且有正规的经营场所。届时需要提交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提交单身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营业执照、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反担保人身份证等材料,可到政务服务中心2楼208室进行办理,详情可电话联系5886001。